操守準則

適用於管理局、提名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諮詢委員會、校董會及上訴小組的成員。

1. 引言

作為負責教育年輕一代及以香港政府資助形式接受公帑的機構,英基期望管理局、提名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諮詢委員會、校董會及任何上訴小組的成員均達致最高水準。本操守準則列出我們期望有關人員的行為標準,各成員一律必須簽署並且遵守。制定本操守準則的目的,是維護和提升英基的信譽,並且反映我們的價值觀。

2. 英基的價值觀

為制訂足以反映我們作為教育機構所具特點的價值觀宣言,我們曾在機構內進行廣泛諮詢。我們的價值觀宣言已經納入英基專業守則內。宣言說明了英基作為機構及各領導人員、管理人員、教師和後勤人員對彼此的責任,這些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承諾是英基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的服務核心。

作為英基的成員,我們承諾:

  • 對教學滿腔熱忱;
  • 深信每一位學生都能有所成就;.
  • 給予師生所需的資源和力量;
  • 發掘潛能,讓其發揮才華;
  • 尊重不同個體的需要和權利;
  • 致力促進文化交流與共融;
  • 藉樹立誠實正直的榜樣來增強互信;
  • 為我們所做的事、所運用的資源秉持問責精神;
  • 關注環境保護,為我們世界的未來謀求福祉;
  • 積極改善我們的教學和行事方式,不斷上進

本機構所有重要領導人員、支援人員、員工和學生都必須在行為上反映英基各項價值觀。

3. 操守準則

3.1 秉誠行事

管理局及其聯繫組織各成員最主要的職責是秉誠行事,以整體英基、轄下學校及學生的利益為依歸。有關公共生活的七項原則跟我們的行事息息相關。我們是:無私、正直、客觀、問責、寬大、誠實及擅於領導。管理局或其聯繫組織各成員均不得令英基之名蒙上污點。

3.2 互相尊重

管理局、各委員會及校董會的成員必須互相尊重,同時必須尊重僱員、家長、學生和廣大社會人士。這意味著我們必須承認別人可能持有不同觀點,而我們必須互相溝通、彼此聆聽、以禮相待,謹守本操守準則所訂定的標準。

3.3 全情參與

管理局及其聯繫組織各成員必須用心處事、不斷發展才能、時刻辛勤工作,為英基及轄下學校服務。這意味著我們必須付出時間到訪各校、參與校園生活、定時出席會議及省覽委員會文件。

3.4 問責及透明度

管理局及其聯繫組織各成員必須協助英基跟持股份者發展互信關係。我們必須致力確保監察及匯報的程序健全,判斷必須依憑證據,並且跟對我們的工作有合法權益的人士進行適當溝通。

3.5 披露利益關係

管理局及其聯繫組織各成員必須每年披露會影響作為成員身份的任何金錢或個人利益(假如在年中情況有變,必須更新聲明)。聲明申報冊會由管理局保管,供公眾人士查閱。在任何會議上假如有任何個別事項跟成員有金錢或個人利益關係,該成員必須作出聲明。成員不得就跟其有金錢或個人利益關係的事項投票表決,主席有酌情權決定該成員可否就跟其有利益關係的事項發言。

3.6 保密及傳媒關係

基於商業理由或因為關乎個別人士或涉及個人或專業敏感事宜,議程中難免會有些事項必須在管理局、各委員會、校董會及小組成員之間保密;各成員必須尊重這些事項的保密性。管理局、各委員會或校董會應該議定策略,應付傳媒,因為傳媒一般會認為學校主席、行政總裁或校長有責任作為代表與新聞工作者溝通。

3.7 投訴

管理局、各委員會及校董會各成員可能會不時接獲持股份者或公眾人士的投訴。這些投訴一般會先轉交予有關學校的校長或行政總裁。

假如投訴涉及懷疑貪污或其他失當等引起重大關注的事項,有關成員應該向廉政公署或香港的有關當局求助。

請按這裡查看相關政策(只提供英文版本)。

3.8 自我檢討

為令英基及轄下學校在各方面能夠不斷改善,管理局、各委員會及校董會應該定期進行自我檢討。各成員應該樂意參與檢討,並且根據自我檢討程序接受評審。

3.9 保險

由於管理局、各委員會及校董會各成員有責任承擔公共機構操守的相當責務,因此有需要保障個人責任。條例寬免成員為執行職務而出於真誠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在民事訴訟中的個人法律責任。英基亦為董事及主任人員投保責任保險和教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以加強保障。